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有中国国籍的合法公民;
2.申请人信用良好,没有不良记录,遵纪守法;
3.申请人是被国家规定设立的全日制本专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有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申请学生入学前的户籍合父母户籍都在在本市、县(市、区);
5.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获得的经济收入不够支付在校就读期间完成学业的基本费用。
一、国家助学金需要的材料
国家助学金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与地方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二、大学生征兵条件
一.四个“优先”: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二.在报考军校方面:
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三.保留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退役后复学,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国家资助学费: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实行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五.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
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2020年招生计划名额从5000增至为8000人。另外,在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六.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020年及以后从我省入伍的义务兵,不分城镇或农村户口,家庭优待金基础标准均按照不低于入伍地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执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标准为全日制本科生,增发家庭优待金。其中本科生增发100%,高职高专生增发50%。大学生进藏、进疆和高原条件兵服役期间其家属优待金标准在现行标准3倍的基础上,本科增发1倍、专科增发0.5倍。其家庭还应享受的其他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七.创业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予以优先支持,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期限内按规定予以财政贴息。
八.定向招录(聘)公务员:
新招录基层专武干部,全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各地在每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可安排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直接服务退役军人的事业单位,每年招聘岗位中面向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比例不低于1/3。国有企业:全省每年安排不超过国有企业招聘总数1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九.生活优待:
参军入伍专属银行卡。凡从我省入伍的现役和退役士兵,可在各大商业银行省内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参军入伍专属银行卡,享受优先服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和跨行转账费,并可购买专属理财产品。保障性住房。2020年及以后从我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后被正式录(聘)用,符合条件的,可在安置地或工作地(两者任选其一)优先申请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2020年及以后从我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适当提高其最高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