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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出租人可收回房屋

来源:宝玛科技网

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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