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多项证据,包括能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共有财产清单和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先前起诉离婚的情况,需提供相关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证据。
起诉离婚需提供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2、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孩子的户口本或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6、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和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
7、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及举证责任
在离婚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离婚案件中,举证责任通常由申请离婚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的履行对于离婚案件的结果具有重要影响。举证责任要求当事人提供能够证明婚姻破裂的证据,如通信记录、证人证言、财产分割协议等。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对于判断案件的结果至关重要。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应该充分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并努力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律师的专业指导和协助也是确保举证责任得以履行的重要保障。
结语
离婚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履行对于结果至关重要。提供能证明婚姻破裂的证据,如合法夫妻关系证明、身份证、孩子户口本、感情破裂证据、财产清单等,是起诉离婚的必要条件。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对判断结果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当事人应充分认识证据的重要性,并积极寻求律师的专业指导和协助,以确保举证责任得以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