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可以保全房产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保全房产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宝玛科技网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的财产保全:

一、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一)由于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

(二)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驳回申请;

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符合条件:即判决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