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可立即辞退,双方可随时终止用工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务合同应包含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报酬、终止与解除、违约责任等内容。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不得滥用劳务关系规避劳动关系。租赁劳动力可例外。
法律分析
一、签了劳务合同能立马辞退吗
可以,签了劳务合同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雇佣关系,双方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务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期限、劳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劳务报酬、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以及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虽然劳务合同的法定形式多样化,但我以为涉及劳动主体的劳务关系,还是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务合同为好。用人单位在认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后,应特别注意自觉守法,不能将应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统统改为建立劳务关系,以规避法律,使用廉价劳动力。不过,用人单位采用租赁劳动力的方式,以劳务关系代替劳动关系的情形例外。
拓展延伸
劳务合同解除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劳务合同解除涉及法律要求和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务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如违约行为或协商一致等。其次,解除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提供,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对方。如果解除通知未按规定送达,可能会导致无效。此外,法律还规定了解除后的权益保障措施,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解除劳务合同时,双方应遵循法定程序,避免违法行为,以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性。
结语
签订劳务合同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雇佣关系,双方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劳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期限、劳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劳务报酬等。劳务合同解除需满足法律要求和程序,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并以书面形式提供解除通知。解除劳务合同时,应遵循法定程序,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