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离婚,不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通过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协商不成,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起诉;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
一、抚养费可以不支付吗
离婚切断的是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影响父母对子女抚养的关系,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父母有免除抚养义务的情形。
支付抚养费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未成年子女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支付抚养费。
二、法律上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上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
2、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付款人无法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承担,有抚养能力;
3、付款人因违法犯罪被监禁改造或者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法支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如果有经济来源,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
4、直接抚养子女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三、索要孩子抚养费的方法有哪些
索要孩子抚养费的方法如下: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应包括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安排,要求子女抚养费实际上主要是协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起诉子女抚养费。此外,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还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也可以向索要子女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