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的概念的区分: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订金是一种支付手段;2、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订金并不是惩罚性金额;3、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订金的数额没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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