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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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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

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

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财产部分也可另行解决或者诉讼分割。

3、民政机关发给离婚证,夫妻关系消灭。

4、该《离婚证》效力既定,无待定之谈。如果一方反悔或者质疑该离婚证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并驳回。

5、如果一方对协议中子女抚养、财产等反悔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可以以协议内容,向人民提出变更或分割诉讼。

诉讼离婚:当事人协议离婚不能(成),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不成离婚协议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被告所在地管辖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1、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也可自行达成协议,人民应当调解,并制作调解书。因此这里并不叫做“达成的调解协议离婚”,而必须是:人民民事调解书,与人民的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协议或者调解不成的,人民依法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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