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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告失踪公告期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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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宣告失踪公告期通常为三个月。人民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个人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人民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开始的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一)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二)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三)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四)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五)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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