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购销合同的印花税计税额可以含税。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的、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