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处理房产?若双方同意竞价取得,准许;若一方要求所有权,由评估机构评估市场价格并给予补偿;若双方都不要所有权,可申请拍卖或变卖并分割所得价款。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分析
刚购房而想离婚的夫妻,若屋宇为共同财产,则应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双方皆声称拥有屋宇产权并同意出价购得,应予准许;
(二)一方声称拥有屋宇产权,评估机构应依市场价对屋宇作出评估,获得屋宇产权者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三)双方均不声称拥有屋宇产权,应依当事人的请求拍卖、出售屋宇,并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屋宇为一方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