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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卖淫罪的构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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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卖淫罪的构成是:

1、主要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引诱他人卖淫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自己在诱使他人卖淫,知道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3、对象要件:侵犯对象为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客观上是引诱他人卖淫。

诱惑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为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勾引、劝说、鼓励、诱惑、鼓励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诱惑行为,是通过言语、文字、行为、图片或者其他方式实施的,与本罪的成立无关诱惑人承诺的内容是否实现,谁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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