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一定,要经过鉴定机构鉴定后才能确定,有可能是十级伤残,有可能更高,但也可能评不上。
伤残鉴定标准提到骨折的规定有:
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4、有骨折;
5、关节功能丧失;
6、末节离断。
符合任何一项都可以评10级工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5五级11)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5.6六级2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体短缩4cm以上;39)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40)双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咬合关系改变,经手术治疗者。5.7七级15)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骨盆环不稳定,骶髂关节分离;15)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23)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中重度功能障碍;35)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5.8八级13)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23)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24)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41)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42)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45)双侧≥3根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5.9九级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14)1~2节脊柱内固定术;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35)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36)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