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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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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量刑幅度

1、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包括哪些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行为;

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行为;

4、以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行为;

5、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方慧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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