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后婆婆买的房子,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产由婆婆所购,但登记在男方名下,且指定房产只归其儿子所有的,则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依法不予分割,归男方所有。婚后闪离财产的分割:如果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依法作出判决。一方当事人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在分割财产时,应依法让该方当事人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