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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有不合理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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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拆迁评估不合理的情况,被拆迁人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复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予以公告。

一、交警处理之后的责任如何确定

交警认定责任后,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或者共同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果对于交警的认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是多少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三、商品房拆迁赔偿有没有规定

商品房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作出征收决定的应当给与被征收人一定的补偿,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价值补偿会根据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进行补偿,且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关注当地的拆迁公告或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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