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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怎么处理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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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分析可能的处罚:1、如果寻衅滋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由机关刑事立案并进行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最后一次要由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进行判刑。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可由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2条的规定处于治安处罚。

那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即社会公共秩序;

4、客观方面即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派出所怎么处理寻衅滋事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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