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单位欠钱不给如何解决
机关单位欠钱不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机关单位欠钱不给的,债权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和借款合同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券债务关系的证据向提起民事诉讼。
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如果仍然拒不还钱的,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申请强制执行。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应该怎么办
如果公司欠钱是正常的民间借贷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提起民事诉讼。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如果公司欠的是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3.向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提起民事诉讼,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申请强制执行。
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