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可能是侵占罪。侵占罪的构成是:主体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体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情形;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情形。
一、非法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有什么
非法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被告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仍将财物据为己有;
2、他人财物指他人遗忘的财物、他人埋藏的财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财物;
3、被告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4、被告人拒不将财物归还他人。
非法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非法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非法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非法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二、侵占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侵占罪的构成条件是:
1、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侵占他人重要物品罪立案标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