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许可证包含核准号、编号、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发证机关。开户许可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一种开设基本账户的凭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此证,办理其它金融往来业务。开户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
办理程序:
1.银行交验证件。
2.客户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开户行应与存款人签订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户行与存款人各执一份。
4.填写关联企业登记表。
5.银行送报人行批准核准。
所需材料:
1、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5、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公司法人授权书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