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公告应该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等内容。
法律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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