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自动撤诉处理。
2、如果原告向说明了情况,一般会考虑的,从谨慎的角度出发,不会轻易认定原告撤诉。
3、按照撤诉处理后,视为原告没有起诉,原告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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