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司法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能判多少年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不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条件,却对登记事项持放任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滥用职权的表现为
一、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
2、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
3、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
二、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