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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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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或者上诉人承担。如果是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1、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2、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证据不足或者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5、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6、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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