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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土葬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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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在国家规定区域是不违法的。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2、火化遗体必须凭机关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3、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审批。第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机关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第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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