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认期间能否转让,主要取决于房屋是否办理了查封手续。除非原告向申请诉讼保全措施,并对有争议的财产采取查封措施外,房地产权利登记的产权人仍然可以自由处分财产,包括出售和转让。一旦房地产被查封,房屋管理部门将拒绝为查封期间签订的销售合同办理备案和转让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