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辞职了公积金贷款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获得公积金贷款后若停缴了公积金是可以继续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的,只要职工按时足额向还款账户中存钱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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