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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补缴和追征期限规定

来源:宝玛科技网

法律分析:

目前税务机关的追征期有:三年、五年、十年、无限期等。因税务机关的责任,简述税款征收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致使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不得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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