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期限是两年。
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方法如下:
1、当事人向申请执行;
2、对当事人的申请执行进行审核,受理当事人执行申请;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4、财产调查;
5、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
6、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7、发放执行款物;
8、申请执行案件进行接结案。
申请执行需要的材料如下:
1、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受理。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执行,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会对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进行相应的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