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五级享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无法安排工作时,发给伤残津贴(70%工资),并缴纳社保费。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标准调整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对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经营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调整后的赔偿标准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特别是对于频繁发生工伤事故的行业而言。其次,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能够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对于企业而言,应对这一调整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培训水平、购买适当的保险等。同时,也应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相应的补贴和减税优惠,以缓解其经营压力。综上所述,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既对劳动者权益产生积极影响,也对企业经营带来挑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应对。
结语
工伤赔偿标准调整既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对企业经营带来挑战。企业需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培训水平,并获得的支持。共同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