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半年了发现付款与不一致,可以找开的一方进行核对,如果对方不承认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对其进行起诉。
开具专用的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专用作用如下:
1、专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专连接起来,依据专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