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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后延长羁押期限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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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长拘留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1、对于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诉讼法》中“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是指什么

1、司法机关向当事人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向司法机关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以及司法机关之间传递诉讼文书在路途上所占用的时间;

2、司法机关从异地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归案,讯问、通知等期间应当将路途中的时间扣除。另外,从立法的精神出发,拘留、逮捕本质上是人身自由的行为,押解的过程也是人身自由的过程。因此,在计算拘留、逮捕期间时,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包括在内。

拘留指的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所进行的一种刑事方面的制裁手段,当然就留他是有一定的时间的,比如我们国家,就规定了可以延长刑事拘留到30日,这个延长的具体规定也有着明确的要求,比如说,如果存在法定节假日的话,那么应当从它的法定期间最后一天为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妞问答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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