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因故意提供虚假敌情导致作战部署作重大调整的;造成我方人员重大伤亡的;造成特别重要的或者多件重要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和多处重要军事设施毁损等情形。
一、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立案标
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提供不合格的支三支以上、子弹一百发以上、雷管五百枚以上、炸药五千克以上或者其他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
(四)影响作战、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完成的;
(五)发生在战时的;
(六)其他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给武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严重影响作战、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完成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新刑法对战时拒绝军事订货罪的判刑标准
战时拒绝军事订货罪是指科研、生产、销售单位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因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严重影响重大军事行动的;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重要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军事设施毁损的等情形。
三、如何认定过失损坏的武器装备罪
过失损坏的武器装备罪的认定:
1。主要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素:主观上表现为过错。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4、客观要件: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
具体处罚:
1、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七条战时故意向武装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