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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人申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否还需要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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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受害人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已经包含了民事赔偿的要求,因此不需要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认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求不成立,受害人仍可以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以便获得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被害人可以随同公诉机关或者自己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在刑事案件审结前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审理。刑事判决确定后,未提起上诉或者上诉已经审理终结的,民事诉讼应当恢复审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因犯罪受害人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处理。受害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的,可以随同刑事诉讼一并处理,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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