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先撤诉,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由人民裁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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