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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保二次报销怎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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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保二次报销规定如下:

1、参保人天津市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报销;

2、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后,城镇居民支付的费用超过天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范围;

3、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农村居民支付的费用高于天津农村居民的年人均纯收入。

天津医保二次报销所需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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