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开庭需要带:
1、被告本人的身份证;
2、书面的答辩状、就案件争议所涉及的证据原件;
3、如果被告委托诉讼律师开庭参加审理的,要准备好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4、律师要带律师自己的身份证。
被告开庭流程如下:
1、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2、庭审过程中,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3、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4、被告举证;
5、法庭辩论;
6、最后陈述。
综上所述,被告方需要准备的内容,包括了这个诉讼请求的相应证据,这个是需要和原告交换证据,这样子才方便自己进行反驳,然后进行一个陈述答辩的意见,在原告举证结束之后,自己就需要针对于对方提出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果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