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决定不予受理的行为。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立案的范围,即:
没有犯罪事实;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已经立案的,应撤销案件。决定不立案的,应报呈主管领导批准,并制作不立案决定书,主要内容有:
案件的材料来源;
决定不立案的根据和理由;
决定不立案的机关等。
司法机关应将不立案的理由通知控告人,如果控告人不服,可申请复议。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没有消息可以给立案庭打电话,问一下是否正式立案。网上预立案流程:
1、诉讼当事人成功注册后,凭注册帐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预立案系统,提交各种立案材料的扫描件,并查看预立案答复情况;
2、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网上预立案系统作出答复;
3、申请网上预立案的当事人在获得“可以立案”的答复后,在七日内,带齐与网上提交一致的立案材料,到作出答复的的立案庭办理正式立案手续。
立案庭对当事人带来的申请立案材料与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查,经审查确认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立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控告。·
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