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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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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处罚规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等,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四要件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主体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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