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廊坊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户口簿
2.身份证
3.合影照片
二、廊坊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材料。
三、廊坊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流程
1.申请,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受理,当事人双方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登记员面前复述并签名按指纹;
3.审查,审查相关的材料合法性及形式;
4.登记,颁发结婚登记证书。
四、廊坊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