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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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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三次修改。是为主动适应我国社会面临的新形势而启动的一次全面修改,在修法中,应立足我国国情和立法传统,着眼于我国的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六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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