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抵押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贷款结清证明;
2、房产抵押注销申请表;
3、贷款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4、他项权利证;
5、房产证;
6、还款证明。
抵押权的设立:
1、抵押权的概念: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抵押权的种类:包括最高额抵押权、一般抵押权等;
3、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的效力受到抵押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的;
4、抵押权的设立程序:包括签订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手续等步骤;
5、抵押物的范围: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机械设备等。
综上所述,撤销抵押时必须准备的材料包括贷款结清证明、房产抵押注销申请表、贷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他项权利证、房产证以及还款证明,这些文件共同确保了抵押权的正式解除,保障了贷款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