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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网络诈骗了,警方已经立案了,一直侦查中,我怎么知道他们是否在办理案件还是无作为呢?

来源:宝玛科技网

被机关传唤或拘留后,应积极配合调查,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最长可延长至37天。侦查人员有权搜查相关人员和场所,以收集证据。对办案不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可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通常在被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办案不服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并可请求相关赔偿。

拓展延伸

如何判断警方对网络诈骗案件的处理进展?

要判断警方对网络诈骗案件的处理进展,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首先,与立案警官保持联系,定期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并要求更新。其次,可以向警方提交书面请求,要求获取案件进展的正式通知或报告。此外,可以通过媒体报道或警方公开的信息渠道,了解类似案件的处理时间线,以对比案件进展是否符合常规。同时,可以咨询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案件处理的一般流程和可能的时间范围。最后,如果怀疑警方存在无作为情况,可以向监察机关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进行调查。综上所述,通过与警方保持联系、获取正式通知、参考媒体报道、咨询专业人士和投诉举报等方式,可以更好地判断警方对网络诈骗案件的处理进展。

结语

在被机关传唤或拘留期间,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复杂案件可延长至14天,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天。侦查人员有权对相关人员和场所进行搜查,以收集证据。如对办案不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请求赔偿。判断警方对网络诈骗案件处理进展可通过与警方保持联系、获取正式通知、参考媒体报道、咨询专业人士和投诉举报等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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