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不然,就要经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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