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法人免责声明需要注意的事项:
1、规定双方名称;
2、确立公司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处分权;
3、规定双方义务;
4、声明产生的法律责任的免责;
5、协议生效时间、份数、签名等。
一、免责条款有效需要符合法律要求有哪些
免责条款有效需要符合法律要求有:
1、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
2、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双方权益和风险必须合理分配;
5、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必须说明,提供者必须履行说明义务。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二、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依法订立的免责声明有法律效力。免责声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伤害,或者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对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该条款无效。订立免责条款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并且不能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霸王条款的特点是什么?
霸王条款的特征包括: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霸王条款一般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