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档案法》和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对在医院范围内进行的党群工作、行政管理、医疗管理、教学管理、医学科研、基本建设、设备仪器、会计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件、记录、图纸、图表、报表、照片、录音、录像带等)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
3、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维护档案的安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4、负责档案的日常借阅,编制必要的案卷目录和检索工具,为准确、及时利用创造条件。
5、归档的基本要求:
(1)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真实反映一项工作或活动全部过程的成套材料,组成标准的保管单位(卷),并编写目录,划定保管期限及密级,经项目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审核后,办理归档手续,移交档案室。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用毛笔、钢笔书写或打印。书写时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图纸要求线条和文字清楚。
6、归档时间:
(1)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平时应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党群工作类和行政管理类、医疗管理类等需归档的文件材料,年底整理好,于第二年三月份移交综合档案室,由档案室负责立卷归档。
(2)科研人员在完成一项科研课题后,两个月内由各科兼职档案员按医院的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全部科研文件材料。
(3)每完成一项施工任务后,两个月内由总务设备科兼职档案
员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全部竣工文件材料。
(4)会计档案由兼职档案员在年初负责组织立卷工作,并于每年三月份向档案室移交。
(5)设备档案在设备、仪器的开箱时,由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科、档案人员共同清点、登记上账,填写入库清单,文件材料的原本由档案室接收存档,复制一份交使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