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必须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这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他们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或向和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3、立即抢救伤员。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发现受害者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紧急情况下,通过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可以将伤员直接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在报案时要明确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应当同时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单元概述(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位置和事故现场; 3、事故简要描述;
4、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应当及时补报;
7、应报告的其他情况。公司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事故统计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的目标是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路客运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应遵循以下原则:
1、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安全部门确定事故统计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统计信息的可靠性。及时填报事故报表,确保统计工作及时准确。 2、明确统计工作要求。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月报、年报、快报、分析报告和其他指定报告时间、格式、填报要求、上报方式等具体要求。 3、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资料搜集又称统计调查,是指对大量的原始材料进行技术分组,是整个事故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伤亡统计是一项经常性的统计工作。统计调查一般采用报告法,具体按照国家或者指定的报告制度,采用报表等方式逐级上报。
4、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资料整理又称统计汇报,是将搜集的事故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根据事故统计的要求计算有关数值。汇总就是按一定的统计标准,将分组研究的对象划分为性质相同的组。不如按事故四项指标分组,然后按组计算第四个指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5、逐步建立健全伤亡事故数据库。建立事故数据库有利于在相互 在孤立的统计信息之间建立有机联系,实现事故信息的有效集成和信息共享,也便于事故检索、查询及分析应用,提高效率。 6、强化分析,切实发挥事故统计工作的导向作用。将汇总整理的资料及有关数值,填入统计表或绘制统计图,相关指标和感知指标的应用使大量零星数据系统化、条理化、科学化,是统计工作的结果。事故统计结果可以用统计指标、统计表、统计图等形式表达。但不能仅仅停留在报表里、数据上,要能透过数据,发现问题。要建立月度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结合起来,多方位、多角度、多领域地深入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安全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