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来源:宝玛科技网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温州揽秀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工程车间二 温州振华建设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安装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符合第5.4.5条要求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2 目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符合第5.4.2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标23#楼 温州东风建筑工程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安装 项目经理 邵以发 十七层楼梯、屋面梁板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符合第5.4.5条要求 林国荣 江显军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符合第5.4.2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标24#楼 温州东风建筑工程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安装 项目经理 邵以发 屋面构架柱、剪力墙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符合第5.4.5条要求 林国荣 江显军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符合第5.4.2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标24#楼 温州东风建筑工程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安装 项目经理 邵以发 电梯机房屋面梁板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符合第5.4.5条要求 林国荣 江显军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符合第5.4.2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标22#楼 温州东风建筑工程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安装 项目经理 邵以发 十五层柱、剪力墙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符合第5.4.5条要求 林国荣 江显军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符合第5.4.2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标22#楼 温州东风建筑工程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安装 项目经理 邵以发 十五层楼梯、十六层梁板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符合第5.4.5条要求 林国荣 江显军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符合第5.4.2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标22#楼 温州东风建筑工程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安装 项目经理 邵以发 十六层柱、剪力墙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符合第5.4.5条要求 林国荣 江显军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符合第5.4.2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标22#楼 温州东风建筑工程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安装 项目经理 邵以发 十六层楼梯、十七层梁板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符合第5.4.5条要求 林国荣 江显军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符合第5.4.2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II标14#楼裙房 分项工程名称 温州金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部位 钢筋安装 项目经理 刘相坤 一层构造柱、圈过梁、窗台压顶及二层屋面女儿墙、构造柱压顶 专业工长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张平 (施工员) 施工班组分包项目经理 江显军 长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 符合第5.4.3条要求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II标 温州金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安装 项目经理 刘相坤 14#、17#~18#楼裙房二层屋面梁板后浇带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符合第5.4.5条要求 张平 江显军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符合第5.4.2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II标 温州金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安装 项目经理 刘相坤 14#、17#~18#楼裙房基础后浇带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符合第5.4.5条要求 张平 江显军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符合第5.4.2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符合第5.4.3条要求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II标18#楼 温州金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加工 项目经理 刘相坤 5-1至5-4交5-A至5-C轴屋面女儿墙、构造柱及压顶 专业工长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张平 (施工员) 施工班组分包项目经理 江显军 长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 符合第5.4.3条要求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标23#楼 温州东风建筑工程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加工 项目经理 邵以发 二、三层构造柱、阳台栏板、窗台、过梁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 林国荣 江显军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 符合第5.4.3条要求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钢筋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02)表5.4 编号:010602 (3) /020102 (3) □□□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金会昌家园I标23#楼 温州东风建筑工程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钢筋加工 项目经理 邵以发 四、五层构造柱、栏板、窗台、过梁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 林国荣 江显军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2 1 2 一 3 般 4 项 目 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接头试件 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4.1条) 应作力学性学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5.4.2条) 宜设在受力较小处。①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接头位置 接头外观 质量检查 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②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4.3条) 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5.4.3条) 宜相互错开。在连接区段长度为35倍d且不小于500mm范围内,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接头位置 ①受拉不宜大于50%;②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③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时不应大于50%。 (第5.4.5条) 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搭接长度应绑扎搭接接头 符合规范规定;连接区段1.3LL长度内,接头面积百分率;①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②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③确有必要时对梁内构件不宜大于50%。 (第5.4.6条)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箍筋配置 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④当柱中纵向受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4.7条)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符合设计及有关施工 规范要求 / 符合第5.4.3条要求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已按规范要求相互错开,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没有小于钢筋直径 符合第5.4.7条要求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果评定 完 整 完 整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