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一、 上课期间安全管理责任人:科任教师、教务主任、教学校长
发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
1.任课教师立即停止上课,进行伤情检查,视具体情况采取原地休息、观察;送办公室,委托其他同事照顾;送医务室简单处理;立即把受伤学生送到医院到现场检查和处理;
2.情况严重者任课老师立即通知班主任,并向德育处和安全副校长报告,班主任即时通知家长,由事故发生教师、校医、安全校长带学生到医院急诊(用车可拨打 120 或叫出租车)。该课由教务处安排其他老师上。若班主任不在,由年级组长、德育处协助处理。
3.受伤学生情况严重者,送进医院后,医务老师、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必须等到家长到场并知道检查结果后方能离开,检查结果立即报告德育处、学校安全校长;
4.任课老师回到学校后,立即把学生意外事故经过及自己的处理措施如实记录,由部分目击学生签名后交德育处备案;
5.学生养伤期间,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及时探望、慰问,视伤势情况,由德育处报告学校,建议学校进行探望或慰问:
6. 班主任在治疗第一时间告知家长理赔电话,告知受伤学生家长妥善保管诊疗费用并及时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二、课间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人及处理办法
1.课间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值日领导
2.处理流程:学生在课间发生安全事故,所有目击老师均是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通知该生班主任,班主任视具体情况参照上课期间处理办法处理;并及时了解学生受伤经过,写成书面报告,由部分目击者签名后交至德育处备案。
三、开、闭校园期间安全事故责任人及处理办法。
1.责任人:安全副校长、校办主任、当值值日领导、教师。
2.每天开、闭校园时段由值日领导负责全天校园安全。
3.严格按学校值日管理制度执行巡视。
4.在学校规定班主任到校时间前安全事故由值日领导进行处理。
四、在处理学生伤害赔付时,班主任组织双方家长先行协商赔付,协商解决过程遇阻,由年级组长、德育处共同参与调解、协调,矛盾突出者由学校领导介入协商解决。
2018年 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