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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小手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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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小手术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院门诊小手术管理,保证门诊小手术的安全及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凡经医生诊治,确认不需住院但需做门诊小手术的病人,由手术科医师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主诉、病史、体检、辅助检查结果或会诊记录、初步诊断、处理措施、拟行手术的名称和手术部位),并负责做好相关术前准备(病理申请单、术前血常规、血型单、HIV、梅毒检查(USR)、乙肝两对半检查等),做好术前谈话记录,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二、由于我院急诊科清创室并非按照手术室管理规范要求设计和配置仪器设备,所以它不能称之为“手术室”,更不具备开展手术治疗的条件,只能进行轻症外伤急诊清创缝合术、缝合术后病人拆线、门诊伤口换药等操作。门诊择期小手术均要求在手术室内完成,手术室护士负责安排手术时间并登记,患者无特殊要求及生理、病理情况应当尽快安排。手术室门诊手术时间:每周一和周四下午。

三、各科小手术原则上由本科医生向手术室提前一天预约,主刀医生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实际执业情况相符。手术医生术前应认真做好患者术前准备,并掌握手术的适应症,遇疑难问题应请上级医生或相关科室会诊。凡有组织、器官切除,必须做病理切片检查,以帮助确诊。

四、各科参加小手术的医生应准时到位(每周一、四下午14:30开始)。

五、手术后主刀医生负责书写手术记录并开具术后医嘱。

六、进入急诊科清创缝合室处理病人的非急诊科医生须提供治疗单或收据,清创缝合室护士做好相关登记,月末提供给财务部核算成本支出,计算绩效。

本规定由急诊科、手术室、医务科、质控科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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